2010级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工作通知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自本学期第16周起,各专业2010级学生进入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阶段,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毕业实习:
1. 时间:本学期16-19周。
2. 方式:学生自主联系校外实习单位。
3. 要求:学生在实习开始1周内,与实习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学生本人签字,实习单位盖章),将安全协议书电子档发给指导老师。之后每周至少一次
二、毕业设计
1.下学期第1-14周为毕业设计时间,各阶段时间任务安排见附件2。
2.根据徐州工程学院校外毕业设计管理办法(徐工院行教(2007)71号),申请校外毕业设计的条件如下:
(1)学生必须取得除毕业设计以外的全部规定学分;
(2)学生已与校外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
(3)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提供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条件。
3.校外毕业设计申请流程
学生提供以下书面材料(附件3):校外毕业设计申请表、就业协议或校外单位同意接受做毕业设计的邀请函、校外毕业设计承诺书。
上述材料上各方签字、盖章必须齐全后,在下学期开学前2周之内交指导老师审核。经指导老师和学院同意后,方可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
4.学生未经学院批准,必须按时回校,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
5.校外毕业设计学生五一节过后必须回校完成论文和答辩。
附件1:毕业实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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