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学院动态
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徐州工程学院人事处文件
人发〔2012〕11号

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2年我校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校教师、实验技术、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中级职务。
  二、时间安排
  1、5月16-17日,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到人事处师资科(C108)领取职称材料袋。
  2、5月18-5月22日,各学院对申报高校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人员进行教学质量考核。
  3、5月25日,申报人员名册(附件一)、评审材料(附件二)、评审费等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申报人员名册电子稿发rsszk@xzit.edu.cn)。
  三、评审条件
  各系列职称的申报及评审条件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其中艺术、思想政治教育和教育管理研究按2009年省下发的新文件执行(见校人事处网页“职称评聘”栏“文件政策”中)。
  任职年限计算方法是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之日起计算至2011年年底止,全脱产学习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或完成的时间,均截至2011年年底为止。
  四、教学质量考核
  各学院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3-5人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申报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机关申报人员归口到相关学院参加考核)。考核程序为:听申报人上课(一节);听课后现场任选20名学生测评打分(测评表见附三);考核组成员评议确定考核等级(优、良、中、差)。
  五、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确保真实、准确、规范、齐全。所需要的各种表格在校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栏“文档下载”中下载。
  六、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形,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涉及人员,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七、评审费300元/人。

  附件一:申报人员名册
  附件二: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附件三:教学质量考核表


                              人事处
                              201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