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现将毕业生离校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毕业生办理图书归还、借用学校各种器材归还的截止时间为6月14日,请各学院提前通知学生,逾期将按规定照价赔偿。
2.设备处、图书馆、体育学院于6月10日前将未归还物品、图书的学生名单通知各学院,由各学院通知到学生本人。6月14日下午5:00前,设备处、图书馆、体育学院将未归还物品、图书的学生名单及赔偿金额送交财务处,由财务处在学生结算费用时扣除。
3.学生学杂费用的结算:6月15日前办结,由财务处协调。
4.请组织部、保卫处、团委协调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明,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
5.毕业生将《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单》加盖财务处、图书馆、学生处宿管科印章,后交本学院统一保管。各部门安排具体如下:
(1)财务处
盖章时间:6月19日全天。
盖章地点:中心校区行政楼财务处B102室。
城南校区图书馆一楼财务处。
(2)图书馆(图书资料的归还、毕业论文的提交、盖章,以班级为单位,在城南校区和中心校区图书馆分别办理。)
时间:6月19日前。
地点:中心校区逸夫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
城南校区一楼教参书借阅室。
(3)学生处
盖章时间:毕业生离校前一天。
盖章地点:宿管科中心校区办公室(学生公寓二号楼)。
宿管科城南校区办公室(学生公寓二号楼前)。
(附件下载)
院长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