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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增选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通知》(国科奖字【2019】35号)要求,江苏省科技奖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1.推荐专家应为目前仍工作在一线的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高校、研究院所专家应为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40岁以下的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

3.推荐专家应在近五年获得省部级或全国性学会、行业协会二等奖(含)以上的科技奖励,排名前三。

二、推荐专家要求

1.推荐前需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2.已入库专家无需重复推荐。

三、推荐工作流程

1.各二级单位需按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于11月27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纸质版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skgl@xzit.edu.cn

2.科研处对推荐专家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后报送省级主管部门。

3.省级主管部门将在推荐名单基础上,按照国家科技奖励办要求,择优遴选后上报。

联系人:仇琛,联系电话:8310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