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结项工作、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申报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结项工作
1.结项对象
项目立项时间为2019年的,必须参加本次结项,参照(附件1);不参加本次答辩或未按协议书完成约定结项条件的,原则上按退出处理并退回首付款(不允许项目主持人变更)。
2.材料申报
(1)填写并提交《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验收证书》(附件2)电子稿,并提供纸质稿一份,电子稿发至邮箱594112668@qq.com,命名格式为:“项目编号+主持人姓名”。
(2)约定发表论文的,需核验期刊原件并提交期刊复印件一份;约定申报知识产权的,需提交相关登记机构登记证书或受理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约定注册公司或成立实体店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约定开发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开设网店等的,需在答辩现场展示相关内容;约定提交实物的,需提交实物并附说明书。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照项目协议书约定的结项条件准备相应结项材料,并将材料于2021年4月30日17:00前报至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实践科(敬业楼205室),复印件将留存,原件答辩结束后可领回。
3.其它注意事项
项目结项采用答辩形式(根据申报结项项目数,分组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负责人PPT汇报(汇报时长3—5分钟),并接受专家询问。项目答辩通过后将及时发放基金尾款。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申报工作
1.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对象为我校在校学生,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创新创业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指导教师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立项类型
(1)创业训练项目:项目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划分团队成员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项目团队在学校及企业导师指导下,帮助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或前期创业培育或创新性实验成果的学生团队,通过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等。
3.申报要求
每学院限报1项。申报人须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专业门类目录》(附件4)供查阅。请各学院2021年4月22日前将《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创业实践科(敬业楼205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h@xzit.edu.cn(发送时请将邮件命名为:“XX学院+项目名称”)。
联系老师:赵辉 赵保同 联系电话:83689617(6617)
附件:
1.徐州工程学院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立项签约统计表
2.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项目验收书
3.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类)申报表
4.专业门类目录(本科)
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