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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总支):

  2012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中心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在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建设、青年志愿者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校团委决定集中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比表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表彰类别

  1、五四红旗团委(总支);

  2、五四红旗团支部;

  3、五四青年标兵;

  4、优秀共青团干部;

  5、优秀共青团员。

  (表彰名额分配详见附件六)

  二、评比办法

  1、本次评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民主评议和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上而下,由校团委按照各学院共青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结合团组织和团员数量将部分表彰意向名额分配到各学院团委(总支),依据推荐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评选。

  2、“五四红旗团委(总支)”申报的条件:(1)班子建设好;(2)整体建设好;(3)阵地建设好;(4)风气建设好;(5)主题活动好;(6)完成上级任务好;(7)遵规守纪好;(8)经费保障好;(9)指导工作好;(10)团建创新好。

  3、“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1)班子健全,按期换届,民主选举,有一个威信高、能力强、为团员青年所拥护的团支部书记和支部班子;(2)能按照《团章》要求,开展正常的“三会二制一课”组织生活;(3)有一支滚动发展,数量不断增加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4)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有一套健全完整的工作制度,《团支部工作记录簿》纪录认真、工整,内容客观、充实;(5)学风、班风良好;(6)支部成员能积极参加校院团学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

  4、“五四青年标兵”在符合《徐州工程学院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徐州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和《徐州工程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在籍注册学生以及年龄在35岁以下的社团指导教师、优秀辅导员和青年骨干教师中产生。

  5、“优秀共青团干部” 根据《徐州工程学院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所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6、“优秀共青团员”在符合《徐州工程学院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学生及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团员当中进行评选。

  7、从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期间,凡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团员不能参与本次评优。

  三、评比步骤及时间安排

  1、4月19日 校团委印发通知,布置工作。

  2、4月20日-4月26日 全体团员民主评议推选。各单位确定本部门各类先进的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后于4月26日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上报校团委,电子档发至团委邮箱:tuanwei@xzit.edu.cn,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4月27日-5月3日 校团委审查各类先进名单及申报材料,同时面向全校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严格把关

  各学院团委(总支)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性和质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注重考察评选对象的综合素质。

  2、充分酝酿,民主推荐

  为保证评选质量,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3、广泛宣传,促进建设

  各团学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团员青年中的先进典型,介绍和推广团的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加强团员意识教育和组织建设。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各组织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附件一:五四红旗团委(总支)申报表

  附件二: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三:五四青年标兵申报表

  附件四: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五: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六:表彰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

 

                         共青团徐州工程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