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院领导干部、党员及教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根据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学院,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教研组等活动,构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为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一、党委成员及院领导学习制度
(一)按时参加支部及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在学习中要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二)党委成员及院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中心组学习制度》。
二、党员学习制度
(一)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学习。
(二)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三)学习主要内容是时事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及先进模范人物事迹等。
三、教职工学习制度
教职工学习分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两大类。政治理论学习由院党委负责,业务知识学习由院行政负责。
(一)学习时间
每月不得少于两次,每月累计时间不少于2小时。每单周星期三下午为学习时间,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二)组织形式
全院集中学习与教研室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学习相结合。
(三)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1)时事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教育教学理论;(2)校、院文件及会议精神;(3)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等;(4)结合校、院实际,探讨改革与发展;(5)其它。
2、业务知识学习:(1)探讨教研室建设;(2)探讨学科、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手段等;(3)探讨和掌握各学科、专业知识的前沿及发展情况;(4)探讨如何提高教学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增强“以生为本”意识;(5)其它。
四、学习要求
(一)为确保学习质量,院党委、各党支部、各教研室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实行签到制,学习期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
(二)要针对性强,目的明确,符合校、院实际。要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学有所改、学有所创。
(三)学习组要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年终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