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性组织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对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实现全党意志的统一和行动的一致,对于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准则》及中央的有关规定精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上级政令畅通。做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决定,及时传达,坚决执行,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积极推进领导班子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1、坚持按民主程序进行决策。民主决策程序一般包括:提出议题--调查研究--提出方案--方案论证与协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2、建立必要的信息系统和咨询体系,以减少决策上的失误。
3、发扬党内民主。疏通、拓宽民主渠道。要在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基础上,加强同民主党派、群众的联系,认真倾听他们的意见,保持民主渠道的畅通。
三、坚持重大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凡以下事项均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1、教学科研的年度计划和远期规划;
2、专业设置和学科建设;
3、师资队伍建设,选送进修教师;
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5、重要改革措施;
6、教研室、实验室、办公室的调整和人事调配;
7、人员的奖惩,福利待遇;
8、年度预决算;
9、较大额度资金使用和设备采购;
10、德育工作,校级以上优生优干、大额度奖学金的评定等;
11、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荐重要单位人选。
四、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基础上,实行个人分工负责,把主要工作分解到人,定岗定责:个人分工负责的主要内容包括:
1、提出分管工作计划,意见和建设:
2、处理职权范围内的日常工作:
3、负责集体决策后个人分头落实的工作:
4、协调分管单位的工作关系,抓好交叉配合性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委托办理的工作任务:
6、遇到特殊情况来不及集体讨论,必须当机立断的事事后要向主要领导或班子汇报。
五、实施集体领导要坚持以下原则。
1、集体决策要紧紧围绕重大问题进行。
2、事先确定议题,不搞临时议题。
3、充分让班子成员发表意见。
4、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5、不允许个人保留不同意见。
6、严肃批评和杜绝自由主义现象。
六、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凡是集体研究的问题,末公布前,不得向外泄漏。凡出现泄密现象,要坚持追究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