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党建工作  政策规章
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党委及委员工作职责


一、院党委主要职责

1、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特别要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2、抓好党委的自身建设,加强理论学习,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一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加强对党支部的领导。指导所属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对所属党支部的工作实施考核,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支部每月一次的党内活动制度。严格党的政治生活和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证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指导所属党支部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在校党校的指导下,做好学院业余党校的教育培训工作。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党员、教职工、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教职工的凝聚力。

6、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师生员工在出国、晋升、报考研究生以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工作。

7、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科及专业建设、人员的奖惩、人事调配、行政管理等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把保证监督作用贯穿到行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

8、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做好党的统战工作,切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退休教职工工作,认真落实好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学院党委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1、书记工作职责

院党委书记是院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在院党委集体领导的原则下,按照党委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院党委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持制定院党委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对制度、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实施检查和督促。及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负责召集院党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

2)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抓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政治理论、时事政策学习。

3)会同学院其他领导就院内重大问题组织讨论,提出方案,由院行政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起保证监督作用。

4)贯彻好党管干部的原则,做好学院干部的培养、使用、考察、推荐、政治审查工作。负责学院的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5)支持和协调各党委委员和行政领导的工作,密切联系,互相配合,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党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学院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团结,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集体领导作用。

7)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会在“三育人”工作、民主管理及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2、副书记工作职责

院党委副书记按照院党委会、党员大会决议,在院党委集体领导下协助院党委书记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党委书记不在时,主持院党委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和协调全院学生工作,制定学期学生工作计划,负责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分析学生中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抓好学生党总支建设,做好学生建党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和发展以及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业余党校培训的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学生工作制度和学生的日常管理,负责学生的奖惩、推荐、政治审查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工作,负责组织招生、迎新及毕业分配工作。

5)负责班主任工作,定期对班主任及学生政工干部进行考核,指导班主任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

6)领导院共青团、学生会工作,指导他们加强自身建设,完成上级领导及院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3、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组织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院所属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情况,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各支部的考勤工作,并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和学院党委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优秀党员的模范事迹,向院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制订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指导各支部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发展以及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编造党员明册,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检查督查各支部做好党员登记、党员鉴定和收缴党费等工作,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支部的有关统计工作,除学校要求统计外,每年12月份对全院党员进行统计和登记注册。

4、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宣传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宣传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相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其它多方面的知识。

3)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校党委及相关部门指示,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鼓动工作。

4)协同青年委员指导、协调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群众的精神生活。

5)负责院宣传网页的制作、维护和更新管理以及院宣传橱窗的制作。

5、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纪律检查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学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抓好党风教育。

2)负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的改正错误情况,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经常向院党委和校纪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纪检委员受院党委和校纪委的双重领导,以院党委领导为主,在工作中如与院党委会有不同意见,可向校纪委或上级纪委反映。

6)参与监督本院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招、议标等重要环节工作。

6、统战委员工作职责

统战委员是院党委中负责统战工作的成员。在院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在校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教育,提高全体党员积极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2)具体落实统战政策,深入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业务能力,做好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3)与统战对象加强联系,沟通思想,交流感情,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把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给学校统战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党外人士座谈会。

4)负责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布置的统战工作,协助学校统战部做好向民主党派基层组织推荐优秀人才的工作。

5)组织统战对象中有代表性的人员参加学院的重要会议,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通过他们充分调动其周围群众的积极性。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要求,院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院党委会每个成员,应根据院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的决定,独立负责地处理各自分工范围内的工作,接受院党委会的集体领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