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委自身思想作风建设,带领全院党员及全体师生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确保行政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严格遵守院党委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和效果。带头做好学习笔记,并做好全院党员学习及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组织工作。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
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规定,每年召开1-2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思想,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增进团结,激发斗志。
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
1、坚持党委委员听课制度,每位党委成员一学期至少要听6次以上的课程,坚持深入教学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高教学质量。
2、坚持党委委员联系制度:(1)联系教研室;(2)联系班级(新生班级和毕业班级);(3)联系支部;(4)联系党外人士。广泛开展谈心交流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状况,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了解和掌握各支部、教研室的工作情况,指导支部和教研室搞好各项工作。
3、每年春节前后,院党委主动上门看望体弱多病、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四、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1、严格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2、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凡重要事项,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因特殊原因,事前来不及报告的,事后要及时报告,任何人不得各行其是,各自为政。
3、凡属集体研究决定的事情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确需变动的,必须重新经过研究方可变动。
4、有关人事安排、奖金福利、基本建设、学科及专业建设、研究生保送等重要问题的处理都必须经过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5、积极做好分管工作,防止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同时要加强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好中心工作。
五、接受民主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党委委员要做全院党员、群众的表率,要求别人不做的事情,党委委员首先不能做,要求别人做到的,党委委员首先要做到。在工作中要做到不拿、不要、不特殊化。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3、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