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及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领导水平,全面推进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以下简称“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及校党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第一章 目的和意义
第一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是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院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示范作用,促进理论学习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推动学院的改革发展。
第二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学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学院的改革创新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不断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第四条 学院党委应把握理论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
第二章 组成与管理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主要由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根据职务变动随时变更),根据工作需要可扩大邀请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其他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学习讨论。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是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全年学习主题、审定年度学习计划、布置调查研究任务、主持集中学习研讨并督促、检查、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和交流。如组长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由党委副书记主持。配学习秘书1名,负责起草相关文稿、协调落实会务,并负责学习记录和考勤撰写会议纪要等工作。
第三章 学习研讨内容、形式和要求
第七条 中心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学习内容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徐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学校发展重大决策部署;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理论和成果;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八条 中心组要紧密结合学校学院实际。学习要与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及学校党委的重大决策、解决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的重要举措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
第九条 中心组学习形式主要有集体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专题调研。集体学习可采用专题学习、集体研讨、辅导报告、观看影像、座谈交流等形式。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8次,成员发言每人1次以上。个人自学由个人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自行安排,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师生,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十条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
第四章 学习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初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并报上级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建立学习档案,包括学习制度、成员名单、学习计划、学习记录、考勤记录等内容。
第十三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要作为党委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把个人学习情况作为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